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0.刚才与我交谈的灵人来自其星球的北部。后来,我被带到来自西部的灵人那里。他们也想调查我是谁,是哪种人,并直截了当地说,我里面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他们以为这样就会阻止我靠近。我意识到,这是他们与所有到他们这里来的人搭讪的一种方式;但我蒙恩回答说,我十分清楚这一事实,他们里面同样除了邪恶外什么也没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恶中。因此,凡出于世人、灵人和天使,如出于他自己或他的自我之物无非是邪恶,每个人里面的一切良善皆来自主。他们由此意识到,我掌握真理;于是,我被允许与他们交谈。然后,他们向我演示了他们对人里面的邪恶和主里面的良善的概念,它们如何被彼此分开。他们将一个放在另一个旁边,以致它们几乎相接,但仍保持各自的特性。然而,它们仿佛以一种我无法描述的方式被捆在一起,好叫良善引导邪恶,约束它,不叫它随心所欲地行动;良善就这样将邪恶朝它所渴望的方向弯过去,而邪恶对此毫不知情。他们以这种方式来表现良善对邪恶的控制,同时表现自由的状态。
后来,他们问主如何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我说,祂在太阳里面作为一个人显现,被太阳的火围绕,这太阳的火就是天堂天使所享有的一切光明的源头。它所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这二者都来自神性之爱,也就是所看到围绕那太阳里面的主的火之表象。然而,这太阳只有天堂的天使才能看见,天堂之下的灵人看不见,因为比起天堂天使,这些灵人距离对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接受太过遥远(参看40节)。对他们关于主和祂在来自我们地球的天使面前显现的问题的回答被恩赐给他们,是因为这时,主乐意在他们面前显现祂自己,并恢复被他们所抱怨的恶灵所扰乱的次序。这也是为何我被带到那里的原因,好叫我见证这些事。
4145.“既然渴想你的父家”表渴望与直接流入的神性良善结合。这从“父家”的含义清楚可知。“父家”(即以撒和亚伯拉罕的家)是指直接流入的良善。“家”(house)表示良善(参看2233, 2234, 3652, 3720节);“父”也表示良善(3703节);“以撒”表示理性层的良善(参看3012, 3194, 3210节)。另外,亚伯拉罕和以撒一起代表流入的神性良善,拉班表示旁系良善(Collateral good),或非直接流入的良善(参看3665, 3778节)。旁系良善或非直接流入的良善是指被称为居间或中间良善的良善,因为该良善从看似良善,却并非良善的世俗事物那里获取了许多事物;而直接流入的良善则直接出自主,或从主经由天堂而来,是脱离了刚才所提到的那类世俗良善的神性良善。
凡正在重生的人首先处于居间或中间良善,以便该良善能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不过,一旦提供了这种功用,它就被分离出去;此人便被引向更直接流入的良善。因此,正在重生的人就逐渐被完善。例如,正在重生的人一开始都以为他所思所行的良善来自他自己,应得到某种回报;因为他还不知道,或即使知道也不理解,良善能从其它某个源头流入。他也不知道或理解除了他应得到回报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性,因为他凭自己行了善事。他若一开始不这样想,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但以这种方式,他不仅被引入对行善的情感,还被引入对良善,以及功德的认知。一旦以这种方式被引入对行善的情感,他就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和相信;也就是说,他开始思考和相信,良善从主流入,他凭出于小我所行的良善不配得到任何东西;最终当真正的情感藏在他的意愿和行善后面时,他就会完全弃绝功德,甚至憎恶它,并被为了良善而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当抵达这种状态时,良善就会直接流入。
再以婚姻之爱为例。首先到来并引入的良善外表好看,或举止良好,或表面相容,或条件相当,或是一种理想状态。这些良善是婚姻之爱最初的居间或中间良善。此后心智的结合便到来,在这种结合中,一方如对方那样去意愿,并以取悦对方为乐。这是第二个状态;然后之前的良善虽仍旧存在,但不再被关注。最后到来的是涉及属天良善和属灵真理的合一。也就是说,一方如对方那样去相信,并且一方如对方那样被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当这种状态到来时,双方便一起体验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而体验婚姻之爱,因为婚姻之爱并非别的。与此同时,主流入这二者的情感,如同流入一个单一情感。这就是直接流入的良善;而之前间接流入的良善则充当引入该良善的手段。
1919.“亚伯兰对撒莱说”表示感知,这从前面的阐述(1898节)清楚可知。“亚伯兰对撒莱说”这句话代表并表示主的感知;而“撒莱对亚伯兰说”这句话代表源于这感知的思维,或说受这些感知启发的思维;思维来自感知,或说感知启发主的思维。那些拥有感知的人所具有的思维并非来自其它源头,或说感知是他们思维的唯一源头。然而,感知是一回事,思维是另一回事。为了看到它们是不同的,以良心为例来说明。
良心是对从主通过天堂流入之物的一种总体、因而模糊的指示。所流入的那些事物在内层理性人中显现,在那里可以说笼罩在云雾中;这云雾是由关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表象和谬误产生的。思维虽不同于良心,却是从良心流出的,因为那些有良心的人照着良心思考和说话。思考几乎就是解释良心告诉我们的东西,或说解释构成良心的各种事物,并把它们分解转化为思维或观念,然后转化为词语。正因如此,主将那些有良心的人保守在对邻舍的良善思维中,并阻止他们对邻舍思想邪恶。因此,良心只能存在于那些爱邻如己,并对信之真理拥有良善思维的人里面。这个例子说明了良心如何不同于思维,顺带也说明了感知如何不同于思维。
主的感知直接来自耶和华,因而来自神性良善;而祂的思维则来自直觉真理和对它的情感,如前所述(1904, 1914节)。主的神性感知无法以任何概念,甚至无法以天使的概念来理解,所以它是无法描述的。与主的感知相比,天使的感知(在1384等,1394, 1395节中有描述)几乎没有。主的感知因是神性,故是对天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而也是对地上的一切事物的一种感知,因为秩序、联系和流注是这样:凡对天上的事物拥有感知的人,也对地上的事物拥有感知。
但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祂的神性本质合一,同时变成耶和华之后,主就超越了所谓的感知,因为祂高于存在于天上,并从那里存在于地上的秩序。耶和华就是秩序的源头,所以可以说,耶和华是秩序本身。祂独自或从自己掌管秩序,不仅像人们所以为的那样从总体上掌管,甚至还从最小细节上掌管,因为总体来自这些细节,或说最小细节构成总体。谈论一个总体,却又把细节从它那里拿走,无异于在谈论一个没有部分在里面的整体,因而无异于在谈论不包含任何东西的某种事物。因此,声称主的规定是普遍的,总体上的,而不是具体细节上的,这完全是错误的,纯粹是所谓的没有对象的空虚概念,或凭空想象。因为从总体上,而不从最小细节上规定和掌管,就是完全不规定和掌管任何东西。这是一个哲学真理;然而,说来奇怪,哲学家们自己,包括最著名的,却以不同的方式理解这个问题,并以不同的方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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